领事认证指南
2023-04-27 17:21
一、简介
根据2016年3月1日生效的《领事认证办法》规定,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法律效力。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取得卢旺达机构出具的文书,如出生证明、学历证明、营业执照等。
(二)申请人前往卢旺达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上述文书进行公证。
(三)申请人将卢司法部公证过的文书拿到卢旺达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进行认证。
(四)申请人将上述文书,拿到中国驻卢旺达使馆进行二次认证。不需提前预约,可在使馆领事窗口对外办公时间直接来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见附件);
(五)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